小区名 许昌市东城区莲城大道以南,智慧大道以东名门尚居11幢东起2单元17层南户号 |
面 积 84.55 |
户 型 2室1厅1厨1卫 |
房屋用途 住宅 |
该标的物需缴纳保证金(具体数额参见竞拍公告),建议您使用网银付款,推荐:农行、工行、中国银行、建行、招行、浦发、交通、光大、邮储、杭州银行等thi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包括房屋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4. 如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悔拍,法院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洛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连城大道以南,智慧大道以东名门尚居11幢东起2单元17层南户房产的公告
洛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8日10时至2021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洛龙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洛龙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9/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连城大道以南,智慧大道以东名门尚居11幢东起2单元17层南户,建筑面积:84.55㎡,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42469号,用途:住宅。
起拍价:586213.6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1年10月21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属地相关部门过户的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标的物无法正常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洛阳银行长江路支行,账号:67011035000000019621863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连城大道以南,智慧大道以东名门尚居11幢东起2单元17层南户 | |
权证情况 | 房屋产权证 | 豫(2018)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42469号 |
土地产权证 | / | |
标的所有人 | 李某 | |
价值时点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性质 | ||
土地用途 | ||
是否已腾空 | ||
租赁情况 | ||
过户情况 | ||
经营情况 | ||
钥 匙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84.55平方米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房产年龄 | /年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房屋户型 | 2室1厅1厨1卫 | |
房屋楼层 | 17层 | |
房屋朝向 | 南北 | |
标的评估总价 | 732767元 | |
其他介绍 | ||
司法网络拍卖房产个人贷款须知 1. 为了提高我院拍品的竞拍成功率,降低竞拍门槛,同意符合贷款的拍品进行贷款,但需向提供贷款的银行进行提前审批,审批通过后有银行出具《同贷书》,确定发放贷款时间,贷款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自行办理,与拍卖单位无涉。 2.为了方便竞拍人申请贷款,请竞拍人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到银行服务单位提交贷款审批所需资料,进行贷款预审。 贷款咨询电话:17603792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