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名 五洲国际建材城 |
面 积 139.78 |
户 型 1 |
房屋用途 未知 |
该标的物需缴纳保证金(具体数额参见竞拍公告),建议您使用网银付款,推荐:农行、工行、中国银行、建行、招行、浦发、交通、光大、邮储、杭州银行等thi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包括房屋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4. 如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悔拍,法院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31日10时至2022年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ws4qy3&user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拍卖标的物:洛阳市西工区衡山路100号21幢113号、建筑面积:69.89㎡.114号、建筑面积:69.89㎡.
起拍价:1092310元 保证金:6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洛阳市西工人民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责任,不负责本标的物的质量等相关问题。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询问,与拍卖人无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属地房管局房屋过户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房屋无法正常过户的风险。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7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月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账号:67016011000000438000100000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洛阳市西工区衡山路100号21幢113号、114号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豫(2017)洛阳市不动产权第00530995号(113号) 豫(2017)洛阳市不动产权第00530989号(114号) | |
拍品所有人 | 周某某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业 |
租赁情况 | 有 | |
抵押 | 有 | |
钥匙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洛阳市西工区衡山路100号21幢113号、建筑面积:69.89㎡.114号、建筑面积:69.89㎡. 2、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 3、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补缴数额请咨询相关部门。 4、此拍卖价格为评估价。 房产税费 a) 契税:90(含)平方及以下的住房(含一套二套)房屋总价(增值税不含税价)的1%,90平方以上的唯一住房1.5%,第二套住房2%,第三套住房(含)以上4%; b) 增值税:房产两年以上免增值税,两年内增值税及附加5.3% c) 个税:房产满5年以上且卖方(以家庭为单位)没有其他住房的免个税,个人所得税税率1%或者20%(两个条件有任何一个不满足,交个税)。 注:以上内容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
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服务
个人贷款须知
提出申请:为了方便竞拍人申请贷款,请竞拍人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到银行服务单位(拍拍金服)提交贷款审批所需资料,进行贷款预审。
1、银行放款后竞买人需尽快向银行提供《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2、竞买人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配合银行办理抵押。
3、贷款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自行办理,与拍卖单位无涉。
联系人: 18595858123(聂经理) 15036965131(王经理) 17603792058(巨经理)
贷款材料送达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美茵街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215室
贷款审批银行:中原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郑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拍拍金服可为拍品提供交税、过户、贷款金融支持等相关服务,让您竞拍后省时、省力、省心。
服务热线:18595858123
备注:符合贷款条件的房产为房龄在25年以内且为洛阳市行政区内的房屋!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期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