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名 金水区郑汴路127号院 |
面 积 139.81 |
户 型 3室2厅 |
房屋用途 住宅 |
该标的物需缴纳保证金(具体数额参见竞拍公告),建议您使用网银付款,推荐:农行、工行、中国银行、建行、招行、浦发、交通、光大、邮储、杭州银行等thi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包括房屋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4. 如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悔拍,法院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将于自2022年9月6日10时至2022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08,户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27号院4号楼2单元16层1605号(不动产权证号:1301292012)面积:139.81平方米
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物品及装饰装修,具体以房屋相现状为准,该标的是含不确定面积,请自行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起拍价1548383元,保证金:16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
此房屋性质,过户问题及相关税费需买受人在开拍前自行调查,如未调查拍下即为默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8月3日起至2022年9月5日止接受咨询。
咨询看房电话:17803859191,请在工作期间咨询。
统一看房时间:2022年8月31日下午3-4点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竞买前需仔细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拍卖财产所在地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竞买前应确定是否具备竞买资格并在竞买前向法院递交具备竞买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未向法院递交具备购买资格材料进行审核造成的无法过户等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三日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27号院4号楼2单元16层1605号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2)豫0104执40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1301292012 | ||
预告登记号 | |||
标的所有人 | 陈**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
土地性质 | |||
土地用途 | |||
是否已腾空 | 未腾空 | ||
租赁情况 | |||
过户情况 | |||
经营情况 | |||
钥 匙 | |||
提醒 | 如有意向竞拍请自行调查房屋相关情况。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管城回族区法院查封 | |
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39.81平方米 |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房屋户型 | 3室2厅 | ||
房屋楼层 | 共30层,在16层 | ||
房屋朝向 | 南北 | ||
周边配套 | |||
其他介绍 | |||
税费负担 | 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承担的税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 ||
户籍政策及限购情况 | 本院拍卖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限购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 ||
标的物估值 | 参考价 | 1821627元 | |
成交后税费情况 | 成交后税费情况:1、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承担的税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2、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 ||
费用总价 | 法院不收拍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