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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14:50:02 来源:法拍网 作者:法拍网
“王法官,我今天就把钱给还了,赶快把拍卖从淘宝上撤了吧,我将来还要靠这个房子养老呢,犯不着为了这几十万元丢了房子啊。”11月13日,被执行人连某向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转来40万元,就在连某的房子被司法拍卖3天前,感受到法律威慑的连某急忙还款,使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5月,连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连某借款40万元,期限是12个月,连某用一套房子作为抵押,连某的母亲作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于该项合同在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做了公证,如果借款人连某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李某可以持该公证书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并凭借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3月,李某到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连某偿还本金及利息。该院立案后通过双方的调解达成了一个还款协议,约定连某每月偿还一万元直至还清为止。然而连某把和解协议当成缓兵之计,一直拖延时间逃避执行。今年李某申请恢复执行,面对言而无信的“老赖”,法官马上查封了连某抵押的房产,并冻结了其名下存款。
很快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下达了拍卖裁定,决定对连某位于顺河回族区三教堂北街的一处住房进行司法拍卖。一听说自己的房子要被拍卖,连某慌了神,要求再宽限还款时间。然而法官对“老赖”们的空头支票早已见怪不怪。
再有3天就该拍卖,连某坐不住了。11月13日,连某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一次性交清40万元执行款。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强力执行下,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