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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11:08:49 来源:网络 作者:办公室
明确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
《规定》明确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公告除通过法定途径发布外,还应同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明确一人竞拍有效原则
《规定》明确了一人竞拍有效的原则,传统拍卖理论认为拍卖应不少于两人参与,但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全程、全面、全网络公开的特征,从拍卖开始直至竞价结束,竞买人随时都可以参与拍卖。因公开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导致不公平竞价的可能性已经降到最低,即使参与竞买人仅为一人,只要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即成交。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解释说:“如果一人竞拍的价格高于起拍价被认定无效,一方面有损司法拍卖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流拍后第二次拍卖价格降低,反而不利于财产变现和当事人的债权实现。”
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规定》明确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参拍人交纳保证金是司法或商业拍卖中的惯例。《规定》改变过去小额财产不交纳保证金的做法,明确一律交纳保证金,以降低悔拍的概率。为防止门槛过高而影响部分潜在竞拍人的参与,确定保证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明确网络司法拍卖撤销情形和责任承担
另外,《规定》还对网络司法拍卖撤销情形、责任承担、当事人救济渠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